产品概要
1、适用人群:参加河北省及所辖各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新市民”
2、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不限
3、健康状况:不限
4、职业类别:不限
5、等待期:无等待期
4、保险期间:一年
5、交费方式:趸交(一次性交费)
6、保费:基础版79元/人/年;尊享版99/人/年
1、“冀惠保”针对被保险人无等待期。
2、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约定: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无要求,只要是参加了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及河北省内新市民就可以购买“冀惠保”产品。但是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的罹患四类重大既往症及特药既往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除外责任。基础版特定药品、CAR-T治疗药品医疗费用保障责任特药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为20%,尊享版特定药品、CAR-T治疗药品保障责任特药既往症人群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责任癌症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为30%,具体病症内容如下:
肿瘤: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类疾病: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含脑梗死、脑出血);Ⅲ级高血压病(未服药时,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投保前罹患本产品所有特药清单中一种或多种适应疾病的人群。
3、关于使用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但因个人原因未使用所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本产品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4、关于新市民的定义: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河北省内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对于新市民申请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险金,理赔时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能证明其保险期间内在河北省内居住工作的相关证明,被保险人首次就医需在河北省内且需符合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仅限普通住院部,不包括国际医疗、特需医疗、贵宾医疗、外宾医疗或者相类似的部门和科室),如新市民首次就医未在河北省内则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海外特药服务说明:若被保险人涉及申请使用海外上市药品,在申请审核通过后,第三方服务商协助指导被保险人前医院就医。医院就医前,第三方医院根据被保险人病情体征,再次评估其是否符合使用海外药品的医学条件,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第三方服务商将通知被保险人前往海南就诊,医院后,医院将按照就医诊治流程进行会诊,确定用药治疗方案后,医院将根据国家规定*策向*府有关部门提交的申报流程,并在获批后,为被保险人进行治疗。对审核通过的被保险人,第三方服务商可为此次海外药品的费用安排预采购押金垫付服务。
6、保单和发票说明:保单起保后,客户可在“冀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