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导语:根据《医院评审标准(年版)》实施细则“2.5.87.2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所有患者在麻醉前完成病情评估、脏器功能评估和其他必要的评估”。所有接受麻醉的患者必须由麻醉医师进行麻醉前评估,麻醉前评估的目的是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对手术麻醉的耐受能力,做好麻醉预案,降低麻醉和手术的风险,减少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死亡率。杏林职苑编制的《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包括总则、评估目的、人员资质、评估内容、评估时间、评估记录、麻醉前宣教、制度监管、附则及9个附件等内容,医院“三甲办”等管理部门及麻醉科和各手术科室参考。
目录(如图)
一、总则
1.目的
规范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工作,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对手术麻醉的耐受能力,做好麻醉预案,降低麻醉风险,减少麻醉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死亡率。
2.定义
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的麻醉医师,按照制度、程序、诊疗指南或规范,对拟行手术(含介入、镜下手术)的患者进行麻醉前评估,包括与麻醉相关的病情评估、重要脏器功能评估、麻醉专科评估和其他必要的评估,必要时进行麻醉前讨论,从而合理制定麻醉方案,降低麻醉风险,并实施规范的同质化麻醉服务。
3.适用范围
本院所有住院手术(含介入、镜下手术、日间手术)患者。
二、评估目的
通过患者麻醉前的病情评估、脏器功能评估和其他必要的评估,评估麻醉风险,据此优化患者术前治疗方案,指导麻醉方案的制定和术中麻醉管理,从而保障麻醉安全、降低麻醉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
三、评估人员资质
1.麻醉医师是术前访视评估的主要人员,麻醉医师亲自去病房询问患者病史或通过麻醉专科门诊进行术前评估。
2.用基于计算机或智能设备的患者自我评估问卷进行初步评估,然后由麻醉医师审核。
四、病情评估
1.评估方法
麻醉前访视患者,查阅病历。
2.评估内容
(1)核对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等患者基本信息。
(2)了解患者现病史、过敏史及药物不良反应史、吸烟史、饮酒或吸食毒品史、家族史、手术麻醉史和治疗用药史。
(3)合并高血压病,应了解平时降压药使用情况以及平时血压控制情况,ACEI和ARB类降压药可能引起围术期低血压。
(4)合并冠心病、心脏瓣膜疾病或心律失常等心脏疾病,应了解既往有无心肌梗塞病史,目前有无胸痛、胸闷和心悸等症状。
(5)合并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应了解患者平时是否有呼吸困难、喘息或慢性咳嗽、咳痰等症状,近期有无急性加重等情况。
(6)合并有神经系统疾病,应了解患者的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要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