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已推出35家法学核心期刊年度学术热点分析,梳理并总结年法学领域的学术热点。35家法学核心期刊年度学术热点集中在“民法典”“疫情防控”“人工智能”“认罪认罚”等方面。篇幅所限,本期推送“民法典”学术热点研究成果仅包括(CLSCI/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共篇文章,涉及期刊19家。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已设“民法典”专题分类,欢迎登录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查阅更多“民法典”相关学术文章。
作者北大法宝法学期刊研究组一、《比较法研究》(8篇)1.解码法典化:基于比较法的全景式观察(《比较法研究》年第4期)作者:石佳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法典化的本质在于法律渊源的理性化,法典通常以完备性和体系性为特征;但二者之间存在张力。法典的体系性具有相对性,体系性受制于法典在特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功能。法典颁布后并不能阻挡单行法的大量衍生,“解法典化”现象的根源在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所导致的立法膨胀。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当代,经济生活对法律可预见性和交易安全需求的不断增加;过度强调民商合一的结果是民法的商法化,民法的公平职能衰减。法典化将重塑立法与司法的关系,但法典化对法律的塑造力其实是有限的;法典的前途将主要取决于司法。法典化需同时具备*治合法性和技术合法性,要求*治家群体与法学家群体的良好互动与合作;在技术官僚主导的法典化框架之下,法典的编纂者会天然地倾向于更为稳妥的方案。法典化的最初动因是法律民族主义;在全球化时代,法律本身成为供当事人挑选的“商品”;为提升本国法律的国际竞争力,法典化主动拥抱与纳入全球性“共同法”。在这一进程中,民法典对民族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的承继,亦是法典化所不能回避的使命。当代社会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使得“重新定义”法典化成为必要。关键词:民法典;法典化;体系性;法律渊源;法律理性化2.论《民法典》中债总规范的识别与适用(《比较法研究》年第4期)作者:翟远见(中国*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内容提要:我国《民法典》包含了债总规范的内容,但未设置独立的债法总则体系结构。没有债法总则的民法典,更需要含有债法总论的民法学。识别我国《民法典》中的债总规范,有利于司法审判给出准确而全面的裁判依据,有利于立法部门找准今后完善债法制度的方向,有利于增加私人行为模式的选项,有利于奠定民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基础。债总规范的识别,要准确把握债之关系的本质和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民法典》在债的主体、债的标的、债的效力、债的保全、债的移转、债的消灭等方面,多有实质意义上的债总规范。民法学须加强对这些规范的解释,阐释它们本身涵蕴的意旨,以为法律的正确适用定位导航。关键词:民法典;债法;债总规范;识别;适用3.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比较法研究》年第4期)作者: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我国民法典在充分借鉴比较法的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国情,在体系构建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创新。我国民法典没有采纳大陆法系国家经典的“三编制”或“五编制”的体系,而采取七编制,即由总则、人格权、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组成。与德国民法典相比较,增设了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没有设立债法总则。民法典中人格权制度的独立成编、独特的合同中心主义的确立、侵权责任的独立成编、以民事权利为红线构建民法典体系、采取从确权到权利救济的结构,都是我国民法典的体系创新。这些都是中国民法典的重要特色,也是对世界民法典编纂的重要贡献。关键词:中国民法典;七编制;民法典体系;特色;贡献4.民法典网络侵权条款研究:以法解释论框架的重构为中心(《比较法研究》年第4期)作者:薛*(北京大学法学院、意大利罗马大学)内容提要:民法典在网络侵权的问题上,遵循一般性的过错责任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为网络用户的行为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对有关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受到来自美国的避风港规则影响的通知—删除以及反通知规则,在中国民法典所确立的网络侵权的制度体系之下,应该被理解为是指示性的规定,其功能在于协助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过错。关键词:中国民法典;避风港规则;反通知;网络侵权;帮助侵权5.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回归与革新(《比较法研究》年第5期)作者:申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内容提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兼顾了回归与革新的立法理念。基于婚姻家庭法对民事法律体系的重新融入,婚姻家庭编明确了其基本原则体系相对于民法典总则的独立性,并对身份法律行为建立起三层次的规则适用体系。立法者重新重视家庭法律结构,提出了家庭法律关系的倡导价值,明确了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强化了家庭关系的“国家认可”标准。夫妻财产规则基于家庭财产结构的变迁发生了与时俱进的革新,新增了夫妻债务认定规则、婚内夫妻财产分割规则、日常家事代理权规则、家务劳动补偿规则等内容。在“疏堵平衡”的指导思想下,婚姻退出机制得到了人性化的完善,如疾病婚姻被调整为可撤销婚姻,登记离婚适用“冷静期”制度等。关键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家庭法律结构;夫妻财产规则6.解除权的行使和行使效果(《比较法研究》年第5期)作者:朱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民法典》在解除权的行使和行使效果的问题上,体现了体系的、实践的、价值的考量。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请求继续履行时,除债权人负担风险的情况外,解除规则与风险负担规则的功能重合应当尽量减少,而在更广泛的情形中适用解除规则;解除同样适用于其他不能请求继续履行的情形,由此产生的实践难题可依据《民法典》第条第2款得到部分缓解。在解除权的具体行使上,解除权行使的不同方式将导致解除时间的不同;同时,《民法典》将异议和确认解除明确区分开,使得司法解释中异议期间的正当性更为欠缺。在解除权的行使效果上,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应当类型化判断,《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存在的价值共识,更具体的规则可在适用中进一步细化。关键词:民法典;合同解除;解除权行使;解除效果7.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到《民法典》第条:“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的进步(《比较法研究》年第6期)作者:张新宝、张馨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一直是一个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