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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功能分级及治疗分级(美国心脏学会)临床情况
持续-间歇活动的能量消耗(千卡/分)
最大代谢当量(METs)
功能分级
Ⅰ
患有心脏疾病,其体力活动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4.0~6.0
6.5
Ⅱ
患有心脏疾病,其体力活动稍受限制,休息时感到舒适。一般体力活动时,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3.0~4.0
4.5
Ⅲ
患有心脏疾病,其体力活动大受限制,休息时感到舒适,较一般体力活动为轻时,即可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2.0~3.0
3.0
Ⅳ
患有心脏疾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在休息时也有心功能不全或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均可使症状加重
1.0~2.0
1.5
治疗分级
A
患有心脏疾病,其体力活动不应受任何限制
B
患有心脏疾病,其一般体力活动不应受限,但应避免重度或竞赛性用力
C
患有心脏疾病,其一般体力活动应中度受限,较为费力的活动应予中止
D
患有心脏疾病,其一般体力活动应严格受到限制
E
患有心脏疾病,必须完全休息,限于卧床或坐椅子
焦虑自评量表(SAS)日常生活活动ADL简明精神状态检查表MMSE抑郁自评量表(DSD)功能独立性评定FIM量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简式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法Berg平衡量表Fugl-Meyer平衡功能评定来源:康复医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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