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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8/29 22:56:00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酒历经千年,形成一种特殊的文化。古人好酒,现代人也好酒,外出聚会、商业应酬都免不了要喝酒,但每个人酒量有限,有人能喝,有的人天生就不好酒。可面对“劝酒”的情况,有时候也是不得已而多喝。

因为喝酒失身、喝酒猝死的情况也不少见。前者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后者其余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喝酒猝死案例:

年,40岁的曾某陪同客户和几个朋友一起聚餐,期间曾某喝了一些白酒,因为他醉酒,朋友们开车就将送到了宾馆休息,一行人就去唱K,第二天等他们返回宾馆的时候发现曾某一家失去了呼吸。

曾某死亡之后,曾某的家人要求赔偿,经过多次协调,参加聚会的9人都未能起到劝阻义务,要求赔偿61万,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喝酒猝死案例二:被告人李某给儿子摆了一桌满月酒,邀请了刘某,在开席一个多小时后,刘某就喝醉了,李某扶他回了宿舍,等满月酒举办完之后,刘某已经死亡。

刘某的家人认为李某未尽到责任,将他和另外两个劝酒人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审理,无法证明两个人在开席期间进行了劝酒行为,但李某作为酒席的举办人,有一定的责任,判决李某承担事故责任20%。

从这两起案例来讲,喝酒导致人猝死,同桌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喝酒导致同桌猝死,那么同桌或多或少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喝酒的情况不同,每个人承担的责任也各不一样。

极力劝酒或者在明知他人不胜酒力的情况下极力劝酒,导致人员死亡,认定为存在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由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是没有预料到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的,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应酌情分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参与喝酒的过程当中,主要看是否有劝酒这个行为,若是有人因劝酒而导致人猝死的,自然是承担侵权责任,至于没有劝酒的人,也参与了喝酒的过程,虽然没有过错,但也没有起到劝阻行为,酌情分担一定的责任。

过量饮酒本就伤身,喝醉之后还难受,若是呕吐物堵塞口鼻还会造成窒息,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意外事故。

而参与喝酒的人,也要承担责任,不要因为一时想要放纵,就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在参与喝酒时,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就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不管被侵权人存在什么过错,侵权人都要承担责任。

案例一是在宾馆中醉酒死亡,宾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确立了安全保障义务,像是宾馆、酒店、卡拉OK厅、银行等服务场所应当提供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电梯安全、基本设施安全以及人员配置方面等等。

经营者在应对可能出现的伤害和意外情况时,都需要做出一些明确的警示,比如“小心地滑”、浴室、桑拿房也应当作出醉酒、精神病人禁止入内的字样。

醉酒猝死的情况,主要考量登记是否合法,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在发现人员死亡之后,有无救治行为等等,存在一定的错过,宾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此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宾馆工作人员已经尽到了义务,宾馆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人喝酒死亡,多人遭受牵连,不管是为了自己、亲人、朋友,都应该坚持合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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